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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三种情形

发表于2014-07-14

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三种情形:

一、开发商自己建设,拥有完全产权;

二、业主分摊建设费用,按比例共有产权;

三、按《防空法》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。
与上述三种情形相对应,车位的处分方式也有所不同:开发商拥有完全产权的可售可租;业主共有者,其使用方式、收费标准和收入去向由业主大会决定;人防工事国家拥有产权,不得出售,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,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。
“但实际上业主大多数并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名堂。即使是完全由开发商建设的地下车库,政府或多或少都给过扶持,比如地价减免等等,一些开发商将已分摊面积的车位拿来出售,物业管理企业则利用产权不明而进行租赁创收。”知情人如是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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